第 8 章节

给高梓爸爸打电话问过了没,他们公司是不是真有这么个实习生?说不定真的是熟人朋友接走了孩子,故意不告诉你们呢?”

一语惊醒梦中人,林秀娟听到了这话,一下子怔住了,过了几秒,才呆呆地从外套口袋里拿出手机,却看见,手机屏幕正映着幽蓝的光,一个号码闪烁不停!

林秀娟的手不停地颤抖着,手机快要抖落到地上,因为手指潮热黏糊,她试了几次都没接通电话。最后,终于滑动了接听键。

二十、风雨如晦,既见君子

“喂……”听筒里只传出一个“喂”字,声音浑厚,却低沉而压抑,就沉默下来。

林秀娟用左手扶住右手,才能确保手机不滑落下来。她略略歪头侧耳,边听边微微颔首,脸上居然还浮现出一丝诡异的笑容,与刚才大喊大叫满脸泪水的形象形成了鲜明对比。

见此情景,周围的几个人都愣住了,是何人用何种方法,让几近疯狂失癫的林秀娟顷刻间柔情绕指,镇定自若,仿佛漂泊在外多年的游子找到了故乡的亲人。大家面面相觑,都在嘀咕着:“这打电话的是谁啊?这么有魔力,让这疯女人一下子安静下来?”

挂了手机,林秀娟憋了一口气,从半跪在地上一跃而起,还不忘拢拢头发,把鼻涕眼泪揩拭在衣袖上,掸撣屁股上的灰尘,也不跟周围的人打个招呼,扭头就往校门外走。

老成的金老师追上去,冲着林秀娟的背影问了一句:“高梓妈妈,你到哪里去?孩子找到了吗?”

“找到了,”林秀娟头也不回,脚步轻快,背影已经消失在沉沉暮霭中。

来电话的正是李万翔,他只说了一句话:

“你到我办公室来,孩子找到了!”

短短十几个字,就让林秀娟如从梦中惊醒,彻底惊出一身冷汗。

林秀娟走出校门,冬日的夜色里,幽深墨蓝的天空暗沉,无星也无月,一团浓雾紧紧包裹着四周,橘黄的路灯已经点亮,像女人的眼睡意惺忪,将她的背影拉得又长又细,说不尽寞落。

打开车门,林秀娟看到曹月丹已经将头倚靠在副驾座的窗户上,甜甜地睡着了,嘴角边还留有一丝涎水。看到这一幕,林秀娟不知道是哭是笑,忍不住无名火起,猛地打开车载CD,王菲的《红豆》如一汪池水,潺潺地在车厢里游开。

曹月丹还是靠在那里一动不动,林秀娟在心底默默地叹了口气,一边帮她系好安全带,一边开车,一边大声喊着:“曹月丹!醒醒啊,这也能睡着~真是服了你了!”疾驰而去,径直开到李万翔办公室。

熄火,拉手刹,林秀娟看也不看地对曹月丹说:“我去你舅舅办公室了,你就在这里等我吧!”起身欲走,却听得一声尖叫:

“不!!”

在这幽深的夜幕里,一路昏昏睡去的曹月丹不知何时醒过来,尖利刺耳的叫声,在密闭的空间中乍一听,不由得让人心惊肉跳,魂飞魄散。

林秀娟好半天才回过神来,扭头鄙视地看着这个从天而降的外甥女,借着车库黯淡的黄光,只看见曹月丹披散着满头金发,瞪着一双死鱼般的眼睛,涂得太重的眼线让她看上去像只熊猫。

“我也要去!舅妈,让我也去舅舅办公室开开眼界啊!”

林秀娟为了不耽误时间,只有满口答应:“好,你去可以,但是千万别说话,别给你舅丢脸。”

曹月丹鸡啄米般点头答应,一路紧跟着林秀娟。

一踏入灯火通明雪白锃亮的写字楼,两个人的脚步就放慢下来。

林秀娟是第一次来到万翔的办公室,从四壁晶莹璀璨光滑如镜的玻璃中,她看到自己的样子,恨不得找个地缝缩了进去:脚下一双运动鞋,大拇指处还裂开一个口子。全身一套套头运动服,已经看不出衣服本来的颜色,上衣门襟处还残有两滴油渍,肥大的裤子两边都磨出小球,头发更不必说,刚刚在儿子学校门口一番哭闹已然认不出原本的发型,再加上脸上皱纹浮凸,泪水斑驳,夜色下还能遮盖一二,到了这富丽华贵的写字楼里,仿佛一道照妖镜,瞬间原形毕露。

曹月丹的步子也慢下来,她停下来的原因倒是恰恰相反:第一次看到这么银光四射高大的写字楼,看到镜中青春洋溢潮气蓬勃的自己,她忍不住偷偷乐了,这才是我应该待的地方嘛!“想我曹月丹,年轻貌美,聪明伶俐,却被打发到工厂做苦力,我舅舅也太不会怜香惜玉了。不行,这次一定要求他把我留在他的公司。”

虽然已经是华灯初上的傍晚时分,写字楼里仍旧一派繁忙景象。打扮光鲜靓丽的男女白领们行色匆匆在楼里进进出出,高跟鞋敲在地板上的“哒哒”声,在林秀娟耳朵里听起来特别尖利,也只有硬着头皮往电梯方向走。

两个形象各异,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人,一个神情闪躲,一个莽莽撞撞,走进电梯。

只见狭小的空间里挤了将近十个人,锃亮的电梯厢顶镶嵌着几盏射灯,透出一圈圈光环,整个轿厢里弥漫着丝丝缕缕奇特的氤氲气氛,让人仿佛如梦如醉。

指示灯指向“21”,随着一声“叮”,电梯门徐徐展开,忽然一阵冷风吹来,林秀娟如被梦魇,脚步沉重,好像都没办法迈开腿。曹月丹倒是一蹦一跳冲了出去,还不忘回头喊一声:“舅妈,快点!”

21楼有一半都属于高翔公司的办公室,开放式的办公区域,白炽灯高高悬起,不停有电话打进来,有人接起,快速而急促的语音让人有种窒息感。林秀娟低着头往办公室里冲,却听到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:

“找哪位?”

“找你们老板!”曹月丹昂着头,脱口而出。

林秀娟一下子愣住了,过了一会才想起,自己是首次来高翔公司,他们的员工不认识自己这个老板娘也是理所当然。何况,以今日之情形,宁愿他们没有认出自己。

“你们提前预约过吗?找我们老板有事吗?”说话的正是前台金艳琴,只见她尖薄的嘴唇往前轻轻撅起,不大的眼睛晶晶闪亮,透出的光犀利尖锐,仿佛能刺透来访者的内心,皮肤白的吹弹击破,一看就是典型的魔都小姑娘。

“我找我舅舅,还要预约?”曹月丹也不甘示弱,斜瞪着双眼,想要和对方一较高下。

“呵,”金艳琴不禁笑了,自己在这家公司做前台也有几年光景了,看得人多了去,这种来推销的乡下人,还想冒充老板的亲戚,就要往里面硬闯!心里想着,她的嘴角浮出了一丝轻蔑的笑容,从前台位置上站了起来,朝着对面两个人从头到脚,仔细打量了两番,看到一个半老徐娘蓬头垢面,一个浑身土气莽撞无礼,更加印证了自己的推断。

过了一会,金艳琴才轻启朱唇,轻声却又干脆地说:“身份证!”

“啊?!我没带,”曹月丹瞪大了眼睛,忍不住要往里面直冲了,

林秀娟急了,“不好意思,我们确实和你们李总约了见面,有急事找他。”她也顾不上面子,忍不住哀求起来。

“约了也没用,我们公司严格规定,来访者必须提供身份证。否则你不是让我为难吗?”

“哎,你这人怎么这样?你知道她是谁吗?她是……”

一听这话,林秀娟连忙打断了曹月丹,插嘴道:“那能不能麻烦你给你们李总打个电话,确认一下?就说他的家里人找他有急事!”

“家里人?!”这次轮到金艳琴心里圪垯起来,眼前这个中年妇女模样邋遢,皮肤暗黄,毫无时尚可言,看上去年纪四十朝上了,莫不是李总的姐姐?早就听说他是农村来的“凤凰男”,姐姐是这样也差不多了。

想到这里,金艳琴提起电话,拨了个内线,“喂,您好!请问总裁办公室吗?我找一下白姐。”

“白晓丽不在!”接电话的是公司另一位同事,白晓丽下午因感情受挫,早早就撤了,她的内线转到同事的分机上。

“那怎么办?门口有两个人,说是李总的家里人,找他有急事。”

“哦……你让她们等等吧,李总这会忙着呢。谁也不见!”

曹月丹越听越火,趁着金艳琴低头打电话的档口,拉着林秀娟径直往里走,等金艳琴放下电话,发现两个人不见了,连忙追上来,她俩已经走到办公的中心区。

“站住!”金艳琴的嗓音提高了八倍,“你们怎么这么没礼貌的呀,没有别人同意,就硬往里面闯!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人!”当然最后一句话,她是嘀咕着嗓子眼挤出来的,不靠近听不清。

但是,眼神和言语中那种蔑视,明眼人都看得出。

“你说说清楚,我们怎么没礼貌啊,李万翔是我舅舅,这是我舅妈,我们来找他有事,怎么就不能进去?!”

一言既出,满座皆惊。

金艳琴更是愣得微微张开了小嘴,半分钟没反应过来。办公区域的销售、行政、物流等等还在加班的同事都一股脑儿抬起头来,盯着站在中间的三个人。

“舅舅?舅妈?”

“这是老板娘?”

“也就是说,她是李太太?”

“怎么这么土气?活脱脱是我们办公室扫地的阿姨!”

“李总今朝忙得来,刚刚一个年轻貌美的小女孩来找他,没走多久,自己老婆就来了,这下有好戏看了!”

大家议论纷纷,当然只限于心底嘀咕,或者交头私语,一直安静的办公室瞬间热闹起来。本着看热闹不嫌多的心态,大家都持观望态度保持关注。

金艳琴都不知道说些什么,中午还在议论老板如何帅气,老板情人如何娇艳欲滴。她的意识中都没有想到过老板妻子的存在,到了晚上就看到老板太太亲自驾临,而且是这副模样!这个剧情千回百转,错综复杂,让人情何以堪!

她嗫嚅着嘴,想开口说什么,又不知如何称呼对方,“李太太?李夫人?大姐?”

正冷场时分,有个声音响起:“让她们进来!”

现场所有人都如梦初醒般,轻出了一口气。“好戏在后头呢!”

大家都忍不住偷乐,老板亲自出面肯定有大事,有急事,大家就等着看热闹吧!

林秀娟一直呆呆地立在那里,像根木头桩子,一言不发,本来就暗弱的她始终不能在职场挺直腰板做人,更何况离开职场多年,她早就忘了自己的身份和应有的气势,只会怔怔地站着,大脑一片空白。直到李万翔那特别的嗓音响起,她才如梦初醒。

周娜离开高翔公司的时候,员工们正是晚餐时间。李万翔公司有个不成文的规定,每天下班时间是下午六点,可是如果没有完成手上的工作,晚上加班到十点也是常有的事。没办法,一个中小型民营企业在魔都这片汪洋大海中就像一叶扁舟,撑船的人不是晚上做梦都睁大眼睛,看清四周的风浪,迟早会被海上巨浪吞噬。所以员工们也都能理解老板的苦衷,再说,完成业务越多,自己的口袋也越发沉甸甸。所以,自愿的、半自愿的也都留下来加班了。

周娜大概清楚公司的作息时间,选择这个时间段全身而退。走出大楼,周娜裹紧了身上那件刚买的羊绒大衣,优雅的驼色更显得她肤白如玉,配上那条狐狸毛围巾,再加上脚下的高筒皮靴让她整个人足足高了十公分。

即便是走在几千万人的魔都街头,周娜也是夺人眼球的:优雅、高贵、艳丽、清纯、美艳不可方物。她心里是清楚自己的长处,可这一切优势必须以物质的方式体现出它的价值,否则,要它何用?

周娜听着脚下皮鞋的“邦邦声”,耳边传来人声喧哗,看着初雪将停的暮色,刚刚和李万翔的对话又浮上心头:

“怎么办?我该怎么办?”认识李万翔将近两年时光,周娜的印象中,从未见过他如此失魂落魄痛不欲生的样子。

“万翔,没事的。相信我,有我在,一定会解决所有问题的!”

“我儿子被人绑架了,你知道吗?你怎么解决?你能解决吗?”从不轻易动容的李万翔,眼眶泛红,面目狰狞的有些可怕。

周娜心中忽然生起一种母爱,她扑上一步,抱住对面这个平时喜怒不形于色沉稳睿智的男人,轻轻抚摸着他宽大的后背。“别急别急,我们先冷静下来。对方绑架你孩子,肯定是有目的的,弄清楚他的目的,满足他,不就行了?”

“不行!”李万翔斩钉截铁地说,咬牙欲裂,“我要报警!!”

“千万不能报警!如果报警,对方一定会撕票!”

周娜急的脱口而出,惊得李万翔从地上跳起,“那你说,我该怎么办?”

“万翔,你想,对方采取这样极端措施,无非是为钱,或者为人。总之,盗亦有道,只要我们满足了他的条件,说不定孩子就会安然无恙。”

李万翔抬起头,有点被说服了。“娜娜,我刚才急火攻心,差点乱了方寸。谢谢你提醒我,可是,魔都这么大,又不能报警,我怎么找到对方呢?”

“我有个哥哥,在老家就是专替人打抱不平,黑白通吃,他有好多兄弟,这方面会有资源。我可以去帮你打听,保证你儿子安然无恙。可是,……”

周娜的语速突然减慢,明媚的大眼似乎迷离空蒙起来,看着李万翔,又似乎没有看向他。

“娜娜,事成之后,必有重谢!”

“我不需要重谢!”

“……”

沉默了半晌,李万翔恢复了平时的冷静,踱到窗前,背对着周娜,一字一句地说:“如果你能安全救出我儿子,我就和你结婚!”

二十一、送君还旧府 明月满前川

林秀娟站在李万翔的办公室正中央。

偌大的老板桌横在她和他中间,林秀娟一眼望去,对面的男人眼神空洞漠然,不知看着什么地方。仿佛眼前不是那个熟悉的枕边人,而是一个陌路人。

李万翔也是心有丘壑,千尺浪卷,波涛翻滚,可是,脸上却一点都不能表现出来。他对面前的女人没有了爱,却又难以分舍。

如今,说什么都晚了。很多话都在嘴边,可哪一句都不能说。因为,说什么都是错。

半晌,李万翔垂下头,低沉的嗓音地说:“月丹,你先出去,我跟舅妈有话说。”

月丹正满脸兴奋地环顾四周,对一切都充满好奇。猛地一听此话,才发现气氛凝重,再顽劣的人,此时也觉得有异常。

于是,抬腿,退出,带门。

林秀娟听到轻轻的“嗒”一声,内心犹如万马奔腾疾驰而过,“山雨欲来风满楼”。她看着黑压压的玻璃幕墙外,突然想起这句话。

“万翔,儿子呢?你不是说找到了吗?”

李万翔沉默了半分钟,拉开右手边抽屉,缓缓地,拿出一张A4纸。“签字吧!”

他一边说,一边递给对面站着的林秀娟,甚至都没有看她一眼。

林秀娟像个傀儡一般,机械地伸出手,接过纸,充满疑惑的眼神不住地在自己视作最亲近人身上扫来扫去。

半晌,她低头,看到标题,加粗的黑体,五个字:离婚协议书。

仿佛一声巨雷响彻心头,林秀娟全身不禁颤抖起来,她用左手死死握住右手,仍然捏不住那张薄薄的A4纸。

办公室里安静极了,中央空调也被人关掉了,清冷得令人毛骨悚然,只是间隔一段时间,空气中传来纸张抖抖索索的声音,反而更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。

李万翔见此情景,也有些心下不忍,站起来,舔了一下干裂的嘴唇,嗫嚅着:“我……你……听我说,我们确实没有感情基础,与其这样死撑,双方都痛苦。不如,…”

“李万翔!我们没有感情基础???是因为有了周娜吧!你才对我没有感情了!?”林秀娟抬起头,红肿的双眼,射出的光仿佛寒剑一般。她终于敢直视着对面这个自己生命中视作珍宝的男人。

有一种蝉,深埋于土地中,长达十七年,出土以后,只存活一个夏天。

林秀娟突然感到,自己也许就是那只蝉,傻不拉几,蠢到极点,可恨至极。

一心把自己的身躯默默深藏于泥土中,耗尽所有的精气神,心头血,不为任何虚名浮利,荣华富贵。内心只存了一丝念头:一定要把我的老公,我的儿子,我的家人都照料好,哪怕牺牲自己,也在所不惜。一直到……到他们都翅膀硬了,飞黄腾达了,我就可以跟着享福了,就可以爬出泥泞的土地,一见天日了。

殊不知,她耗尽所有的容颜,青春,美貌,来到地面,却发现,阳光下已经容不下自己这尊惨败的身躯。

她很快,就如那只蝉,死在秋风中。

“是的,我们早就没有感情了!跟周娜一点关系都没有!”犹如末日来临一样,林秀娟耳畔响起了李万翔特有的声音。

“你看你,哪一点配得上我?”

“家里有成打的衣服,你偏要穿的像个扫地阿姨!让你去美美容,修修头发,偏不去,说要省钱。明明才三十多岁,比人家五十岁还老气!”

“还有,”李万翔右手食指点着对面的林秀娟,全然不顾对方泪流满面,一败涂地的惨样,“你看看自己,胖成什么样了?走出去,人家以为你是我妈!”

“别人都在进步,你呢?你知道什么?把你丢在大街上,你都养不活自己!”

秀娟拼命摇头,用双手把自己耳朵捂住,她以为自己听不见,这个世界就听不见了。

她在心里一千次,一万遍地重复:“不是的!不是的!”

“万翔,求求你,再给我一次机会。我可以改的,我已经在减肥、健身、美容、上课了……”

李万翔眼看着这个女人,一瞬间衰老了十岁,趴在自己对面的大桌上,眼泪鼻涕一大把,头发蓬乱,哭诉着,毫无美感。忍不住一阵嫌恶,他后退几步,挥挥手,说:

“没用的,林秀娟。面对现实吧,我们回不去了!”

“不,不,万翔,你听我说……”

其实,林秀娟想说,我是舍不得花钱,我是节省得近乎吝啬。可那不是因为我不懂得爱惜自己,不知道把自己打扮漂亮。只是因为,我更爱惜你和儿子!我明白你挣钱不容易,儿子上学更是要花钱,我得省着用…

林秀娟满心的话,在五脏六腑迂回盘旋。她想提醒李万翔:“你刚创业一年多的时候,员工工资都发不出来。是我厚着脸皮去找老家的亲戚东拼西凑,借了二十多万才渡过一次难关;后来,因为遭遇金融危机,你公司几乎要破产了,我把自己积攒的一点钱拿出来,又卖了自己的车一共凑了两百万,全部放到公司账上,这才逃过一劫。”

千言万语,都在秀娟心里翻滚。她从前不说,是因为觉得万翔会懂得,可今天她发现,对方不仅不懂得, 反而选择性遗忘了这些前尘往事。

还没等林秀娟真的说出口,李万翔好像她肚里的蛔虫,一眼看穿对方把戏。轻轻一笑,嘴角扯出一个不易觉察的弧度,——作为一个认识他十多年,又同床共枕多年的女性,林秀娟对李万翔这个微表情背后的含义太熟悉不过了,它代表了李万翔内心极度的不屑。

果然,对方开口了,根本不给自己任何辩解的机会:

“林秀娟,我知道你想说啥,可你也不算笔账。你大学毕业,身无分文,一个子都没有,毕业之后就上了两年班。那点工资都不够你的饭钱、车费!后来十年,你没有上过一天班!我们结婚十二年,我在外拼命奋斗,你干了些什么?买房、还贷、装修、生孩、上补习班……吃喝拉撒,这个家哪个不是我掏钱?更别说养你这么多年,亏待过你吗?你的父母养老、你弟弟读大学……”

“万翔,不是你对我说,让我别上班,回家你养我吗?”

林秀娟整个人都要瘫软跪倒在地上,说出这句话,对她这么一个自尊心极强的女性来说,简直就比把自己所有的隐私都摊在桌面上,称斤论两。她没想到,明明昨晚还跟自己相拥相抱,今早还约定要和好如初的男人,怎么会变化这么大?翻脸比翻书还快!林秀娟想哭又想笑,脸扯得难看。

夜色笼罩下,李万翔更是吃了秤砣铁了心,决定要一刀见血,一剑封喉。

“我没有养你吗?你成天在家,还要请个阿姨打扫卫生,平时什么都不干,除了买买买,吃吃吃,玩玩玩,你开的车,用的手机,拎的包哪一样不要钱?!这钱是你自己赚得吗?”

看着林秀娟苍白惨淡的脸色,瘫在那里,摇摇欲坠,李万翔似乎又有点于心不忍,他凑近林秀娟的耳边,低低地近乎耳语:“秀娟,你我夫妻一场,何苦折磨彼此呢?早点分手,早点找到自己的幸福,不是挺好吗?”

秀娟抬起头,泪眼婆娑,她还想开口说什么,但什么都说不出,只能用饱含苦涩地腔调开口:“我什么都不要,就要儿子。”

“儿子会跟你吗?你拿什么养活他?”

“李万翔,”林秀娟的反应神经比别人慢了一拍,这时候的她终于在神经末梢开始感到一丝丝疼痛,渐渐地,痛感弥漫在肝、胆、胃、肺,一直到心脏,她捂住胸口,锥心之痛让她痛不欲生。

“李万翔,”林秀娟咽了口水,“我求求你,看在这么多年夫妻的情分上,把高梓给我吧。要不然,我真的不活了!”

李万翔踱了几步,走到会客区的真皮沙发前,缓缓地坐下去,眼睛看着对面这个女人,一言不发。

林秀娟半跪在地上,往李万翔的方向爬了几步,恨不得要捣蒜一般,“我求你了,我求你了,把孩子给我吧,把孩子给我吧……”

“够了!林秀娟!孩子跟着你,你能给他什么?你连自己都养不活,难道要跟着你去讨饭吗?”

听到这里,林秀娟忽然醒悟到什么,她猛地四周张望:“我儿子呢?我要看看我儿子!”

“只要你答应签字,我就会让你见到高梓。”

林秀娟浑身像着了火一般弹跳起来,“原来是你,李万翔,没想到你这么狠毒,为了逼我离婚,竟然让人把孩子绑架了。我要去告你!”

李万翔毫不示弱:“如果你去了,就永远见不到孩子!”

听到这话,林秀娟仿佛被人捏住命穴,忍不住踉跄着后退几步,突然歇斯底里地爆发:“那你到底要我怎么样?”

“很简单,在离婚协议上签字,我会补偿你一套房子,五十万块钱,还可以定期探望儿子。将来你有任何需要我帮忙的地方,尽管开口。”

林秀娟明白自己已经被人逼到了悬崖边,退无可退,除了接受这任人摆布的命运,别无他法,尽管有再多不甘心,可她没有办法拒绝,因为她没有资格。

十年来,她已经丧失了所有跟人叫板的资格,丧失了所有替自己做选择的资格,丧失了所有聛睨一切的资格。她,已然是个废物。

沉默,死一样的沉默。

时针已经指向冬夜的八点。外面格子间的人也陆陆续续走空了,大家都知道,里面有场好戏,舍得走的,舍不得走的,都赶在南方的深夜之前,回到自己栖居的家。

毕竟,看戏的人犯不着那么投入。

方柏阳不想跟周娜太撕破脸,因此也没敢一开始就对李高梓露出真面目。只告诉他,他爸爸妈妈没时间来接他放学,因此委托自己来接他。

李高梓从后排上车以后,看见后排座上摆放着几包零食,和一大盒乐高玩具。十岁的男孩很快就去除了警戒之心,撕开封口就大吃起来。

李高梓边吃着零食,边含糊不清地问:“叔叔,阿拉去啥地方白相呀哇?”

高梓的几个老师都是地道的本地人,他也经常学些本地话口语,让人忍俊不禁。

听着稚嫩的童音,方柏阳却笑不出来。他知道,自己也在一场博弈之中,如果李万翔执意不肯离婚,或者不入圈套。接下来该何去何从,他和周娜也不知如何是好;可如果对方答应了离婚,娶周娜,下一步又该下什么棋才能实现自己的目标呢?

“一着不慎,有可能引火烧身啊!”方柏阳就是那种人,人性中的善恶都有。可是面对诱惑,他患得患失,既想火中取栗,又担心烧伤自己。

他心怀鬼胎,对李高梓的问话半天没有作答。只管端坐着,手握方向盘,直愣愣地朝前开。半晌才回过神来:“哦,你爸爸妈妈这会都很忙,我先带你去游乐场玩玩吧!”

李高梓不禁愣了一会,“叔叔,我妈妈平时都不忙的呀!今天有什么事吗?”

“啊?哦哦,没事没事,就是去买东西大概耽误了时间,赶不及来接你。高梓啊,你可真是个乖孩子,难怪李总一直都在夸你。啧啧啧,”边说着,边还向后方翘起大拇指。

十岁的孩子乍听,还挺高兴。可接下来,这个方叔叔带着自己去游乐场,旋转木马、碰碰车、摩天轮、小火车都玩遍了,眼看着天都黑了,对方还没有带自己回家的意思,高梓有些急了:“叔叔,我想回家,作业还没写呢!”

“好,好,再玩一会叔叔就带你回去。”

又是一个小时,李高梓开始有些焦虑了,忍不住喊饿。方柏阳心里暗暗骂着:“这个赔钱货!”

好说歹说,带着李高梓去比萨店吃晚餐。小家伙正长身体,见了吃的,什么都要:比萨、牛排、鸡翅、蘑菇汤……点了满满一桌。方柏阳坐在对面,看着热气腾腾的雾气后,正在狼吞虎咽享受美食的小伙子,若有所思。

二十二、行到水穷处,坐看云起时

经过一夜酣睡,邹辉终于在清晨第一缕阳光中醒来。

自己独居的这个小房子,还是父母当年留给他的唯一遗产。作为一个本地人,邹辉少了几分温和、圆润、正话反说、反话正说让人捉摸不定的基因,他身上体现更多的是北方人那种耿直、火爆得甚至有些桀骜不驯。

一切都是拜邹辉父亲所赐。

父亲是个北方汉子,当年考到沪上警校,娶了邹辉母亲——一个善良温和的本地女性。

两个人,一北一南,一个男子气爆棚魁梧大汉一个吴侬软语南方女子,倒也搭配。

三十二年前,邹辉出生于本地郊外一处农房。父亲天生重男轻女,又是计划生育执行最严之时,一看爱人肚子这么争气,一胎得子,忍不住豁开大嘴成天乐呵呵,走到哪里都炫耀自己的宝贝儿子,如何如何了得。就连成天在警队上班,还动不动拿出儿子的照片,给领导和同事吹嘘自己的辉子,怎么聪明懂事,怎么活泼可爱,怎么人见人爱花见花开。可惜那时没有智能手机,不能拍照视频上网,邹辉父亲只能成天兜里揣个照片,见人就嘚瑟,过不了多久照片就磨得泛起了毛边。可即便这样,也不妨碍父亲视若珍宝。

母亲呢,则是典型的水边长大的女子,在本地一处风光秀丽的老镇里出生长大。从小就讲得一口本地闲话,精打细算,柔和细腻,操持家务,是一把好手。唯独体弱多病,家里父母体贴女儿,不肯远嫁,执意要留在身边养老。恰好邹辉爸爸警队的同事有个拐了弯的朋友亲戚,问这个同事有没有合适的小伙子介绍给邹辉 妈妈。

两个人总共就见了三回面,事情就成了。一个外地人,没啥积蓄,买不起本地房子,却卖相好(外貌赞),个子高(身高1米8),工作好(警察),不用和公婆住一起(邹辉父亲的爸妈都在北方跟老二养老,不可能来上海);一个本地人,其貌不扬,学历不高,收入一般(邹辉妈妈是一个征地工厂的普通操作工),可争不过人家本地有房,虽然是自建的土房,却也是一份属于自家的产业;虽然要跟女方父母住,但熬不住人家父母是真的热情勤劳,——丈母娘看女婿,越看越喜欢,女方父母对邹辉爸爸(当时还是个大壮小伙)真比亲生爸妈还好。

就这样,两个年轻人,走在一起,成亲了。

第二年,一个八斤重的大胖小子呱呱坠地了。响亮的哭声响彻产房,一句“母子平安”,把等在产房外的三个大人悬得高高的心脏直直落到肚子里,

邹辉爸爸双手捧头,喜极而泣,邹辉阿公(外公)和阿婆(外婆)喜得眉毛都挂不住了,直说:我们有孙子了!我们有孙子了!

多少年后,邹辉都会记得外婆给自己回忆的这个片段,他总是默默地想:如果日子总能这样安生平稳多好啊!

五岁时,邹辉父亲在一次刑事案件现场与罪犯搏斗时,被对方匕首刺进心脏,不幸牺牲。

七岁时,邹辉母亲因为丈夫去世以后,心里一直郁郁寡欢,导致旧疾复